一、基本原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报名就读。积分入学学生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适用对象
(一)仲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仲恺集体户适龄儿童、少年;
(三)我区引进人才随迁子女;
(四)中国大陆非仲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五)港澳台或外国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六)优待对象随迁子女。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详见《仲恺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类型及报名条件》(附件1)。
三、户籍学生报名流程
(一)网上预约
6月13日至6月15日,学生家长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登录报名小程序填报信息进行预约。每名学生只可申请一所学校。学校根据网上预约信息进行派号,通知学生家长分时间段、错峰到校提交申请材料。无条件进行网上预约的,须由学生家长联系涉及学校进行电话预约,各学校联系电话见《仲恺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安排》(附件2)。
(二)现场审核
6月16日至6月18日,前往涉及学校提交材料,接受审核。申请人携带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涉及学校进行审核,需提供材料见《仲恺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类型及报名条件》(附件1)。
(三)办理入学手续
7月9日至7月11日,学生家长前往涉及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新开办学校办理手续的场地安排如下:仲恺中学附属小学报名地点定在第一小学,第十五小学报名地点定在红旗小学,第十九小学报名地点定在第二小学。
四、积分入学学生报名流程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满足户籍学生就读,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采用积分入学的方式,招收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申请流程如下:
(一)网上预约
6月6日至6月8日,学生家长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登录报名小程序填报信息进行预约。每名学生只可申请一所学校。学校根据网上预约信息进行派号,通知学生家长分时间段、错峰到校提交申请材料。无条件进行网上预约的,须由学生家长联系涉及学校进行电话预约,各学校联系电话见《仲恺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安排》(附件2)
(二)现场审核
6月9日、6月10日、6月12日,前往涉及学校提交材料,接受审核。申请人携带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涉及学校进行审核,需提供材料见积分办法(附件3)。学校根据学生家长现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如现场提交的材料与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同,则以现场提交的材料为准。审核通过后,学校打印积分入学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学生家长和学校确认申请表无误后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后不能变更申报信息),一份由学生家长保存,另一份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由学校保存。
(三)核实积分分数
6月13日至7月9日,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协调相关部门查询学生家长的居住证记录和社保记录,并组织学校核实积分分数。
(四)公布积分分数
7月12日至7月13日,学生家长可在积分入学申报系统或到学校现场查询积分情况。对分数有异议的,可于7月12日至7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携带证件到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五)公布积分入学录取结果
7月20日,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组织学校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对积分入学学生进行录取,学生家长可在积分入学申报系统或到学校现场查看录取结果。
提醒:(1)各学校的录取分数不尽相同,因此会出现A学生积分比B学生高,但A学生申请甲学校未被录取,B学生申请乙学校被录取的情况。(2)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以单项积分再次排序。按项目顺序,居住证分数较高的优先,如居住证分数相同,则社保分数较高的优先,如此类推。如各项目积分均相同,则依据证件办理时间先后再次排序。按项目顺序,居住证办理时间较早的优先,如居住证办理时间相同,则社保办理时间较早的优先,如此类推。
(六)办理入学手续
7月21日至7月23日,学生家长持签名确认的积分入学申请表(附件4)和证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新开办学校办理手续的场地安排如下:仲恺中学附属小学报名地点定在第一小学,第十五小学报名地点定在红旗小学,第十九小学报名地点定在第二小学。
五、各学校招生安排
各学校招生安排详见《仲恺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安排》(附件2),学区分布情况详见《仲恺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分布图》(附件5)。
六、注意事项
(一)户籍学生报名以截至6月18日的户籍信息为准,未能在6月18日前完成迁户手续的,须参加积分入学。
(二)因近期持续有异地户籍学生迁户到我区,个别学校户籍生报名人数可能超出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的预测。学校是否录取积分入学学生,最终以户籍生实际报名人数为准,因而可能出现个别学校虽然在本指南中已明确参加积分入学,但积分入学学生被调剂到就近其他学校的情况。
(三)如某学校录取完本校积分入学学生后仍存在剩余学位,则剩余学位用于录取其他学校未录取完的学生,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已就读相应年级,但隐瞒情况继续报读相同年级的,查实后取消入学资格,学生须返回原学校就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五)使用虚假证件申请学位的,查实后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六)逾期未按时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放弃学位。
(七)我区学校的招生工作受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监督,各学校不得私自招生。
(八)招生相关规定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七、公告查看地点
(一)各幼儿园、中小学公告栏。
(二)仲恺高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仲恺发布”(微服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三)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hzzk.gov.cn。
附件1 仲恺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类型及报名条件.pdf
附件2 仲恺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安排.pdf
附件3 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实施办法.pdf
附件4 仲恺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申请表.pdf
附件5 仲恺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分布图.zip
附件6 仲恺高新区2023年积分入学问与答.pdf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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